(梁平衛計發〔2018〕83號)
區屬各醫療衛生單位,各鎮鄉(中心)衛生院及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民營醫院:
現將《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扶貧醫療救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如有建議和意見,請及時反饋區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科教科。
聯系人:黃開榮 曹蓉 孫林
聯系電話:53224283 53237289
電子郵箱:lpwsjyzk@163.com
重慶市梁平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重慶市梁平區扶貧開發辦公室
重慶市梁平區財政局
重慶市梁平區民政局
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
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
扶貧醫療救助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脫貧攻堅的戰略部署,更好地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根據《中共重慶市梁平區委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精準脫貧攻堅戰實施方案》(梁平委發〔2018〕6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提出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配合;以人為本,統籌安排;應助盡助,公平公開;科學管理,民主監督。與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和其他醫療保險等制度相結合;與實施健康扶貧工程相結合;與分級診療制度相結合。
二、資金設立和籌集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扶貧醫療救助資金(以下簡稱扶貧醫療救助資金,區大病專項救治基金和區特慢病及健康管理兜底資金統一整合為該資金)由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設立(資金設立初次注入資金500萬元,以后年度根據實際需要予以安排)。資金來源為:
(一)本級財政預算安排;
(二)上級扶貧等補助資金;
(三)社會救助救濟資金歷年結余;
(四)社會捐贈收入;
(五)扶貧醫療救助資金利息收入。
三、救助內容
(一)救助對象
區扶貧辦確認的全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二)救助范圍
1.救助對象住院治療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大額醫療)、民政醫療救助、扶貧濟困醫療基金、農村貧困人口健康扶貧醫療基金、精準脫貧保等各項救助后,需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
2.救助對象患特殊疾病(參照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特殊疾病,具體病種見附件1)門診治療產生的與病情相符的醫療費用。
(三)定點醫療機構
住院治療醫療機構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為準,門診治療定點醫療機構包括區人民醫院、區中醫醫院、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各鄉鎮(中心)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民營醫院。
(四)救助標準
1.住院治療救助標準。救助對象憑社保卡在區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治療,原則上在所轄鄉鎮(中心)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首診,根據病情逐級轉診。患者個人實際負擔的住院醫療費用超過醫療總費用10%的部分由本救助資金給予救助,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人每年救助金額不超過30000元。
2.門診治療救助標準。救助對象患特殊疾病憑社保卡在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除醫保報銷、商業保險等各項救助后,個人自付門診醫療費用超過醫療總費用5%的部分由本救助資金給予救助,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人每年救助金額不超過3000元(附件1帶*號的居民醫保重大疾病門診每人每年救助金額不超過30000元),除居民醫保重大疾病門診外,設置門診單次就診發生額封頂線(二級醫療機構為600元,二級以下醫療機構為300元,慢病長處方以一個月用藥量為限)。救助對象未帶社保卡就診的,可先自行墊付醫療費用,十日內帶社保卡到就診醫療機構結算可享受門診救助,逾期不再受理。
四、救助流程
除區外定點醫療機構外,住院患者全部實行“先診療后付費”,區內定點醫療機構本救助資金一律執行“一站式”即時結算。
(一)材料提交
1.住院患者。患者在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出院結算時,以結算表為依據,填寫《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住院扶貧醫療救助申請表》(附件2);患者在區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出院后,到所在地鄉鎮(中心)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填寫《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住院扶貧醫療救助申請表》(附件2),并提供發票復印件(蓋章)、《住院費用結算表》,作為救助憑據存檔。
2.門診患者。門診救助實行區內定點診治,在區外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不享受此政策。患者持《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殊疾病就診手冊》和社保卡在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由診治醫師診斷,開具醫囑(處方、檢查單),填寫就診手冊后在定點醫療機構實行“一站式”結算,并做好資金救助記錄。
(二)審核審批
各定點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核算,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審批后,由各定點醫療機構對救助對象本資金救助費用先行墊付,患者只需支付救助后的自付費用部分。
(三)匯總申報及撥款
各定點醫療機構每季度填報《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住院扶貧醫療救助匯總表》(附件3)和《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特殊疾病門診扶貧醫療救助匯總表》(附件4)報區衛生計生委,區衛生計生委對上報的資料進行統計匯總,每季度將救助資金打入申報醫療機構賬戶,或采取資金預拔方式,年終進行清算。
五、組織管理及監督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成立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扶貧醫療救助資金管理委員會,區衛生計生委、區財政局、區扶貧辦、區社保局分管領導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在區衛生計生委。
區財政局、區扶貧辦負責資金籌集和監督管理。區扶貧辦負責提供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信息。區衛生計生委負責救助對象醫療救治及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的落實;負責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對違規診療、違規收費、違規報賬行為進行查處。區社保局負責收集提供救助對象合作醫療保險報銷信息。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扶貧醫療救助資金管理辦公室對資金進行管理和使用,每半年組織相關人員對本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救助對象患特殊疾病的核準核實,動員特殊疾病患者及時申請享受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特殊疾病待遇,建立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信息臺帳;各定點醫療機構要成立專門科室,指定專人負責資金使用和管理,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信息暢通。
(二)資金監管。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醫療救助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提取管理費用或列支其他任何費用。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委、區扶貧辦、區社保局等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嚴格把關。資金當年如有結余,結轉下年滾動使用,不足時,由區財政補足資金池。各定點醫療機構每月要將貧困人口患者醫療救助情況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三)紀律保障。各定點醫療機構要規范診療行為,合理診療、因病施治,嚴格掌握住院指征和門診治療個性化方案。落實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制度。堅持首診在基層,需上轉的按分級轉診要求上轉,在上級醫院治療后需住院康復治療的,轉回鄉鎮(中心)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治療。疾病診斷嚴格按照ICD-10疾病目錄,基層醫療機構對疾病確診有困難的,商請上級醫院明確診斷,做到診斷與治療相符。建立各個環節監督審核機制,堅持“誰簽字誰負責”原則,做到賬目清、責任明、補償及時到位,區衛生計生委不定期對各單位救助情況進行抽查,對違規審核審批當事人進行追責。
(四)其他事項
貧困患者應遵守相關規定,提供必要證件(如社保卡、特殊疾病就診手冊等),自覺支付未獲救助的自付醫藥費用,對不講誠信、惡意欠費的,將納入誠信黑名單,取消享受本政策的資格。
本方案住院患者扶貧醫療救助政策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發文之前已經發生的費用可提交資料進行手工報銷;門診患者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原有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9種大病患者本方案執行之前的住院治療救助和經民政部門核實審批的農村特困人員和農村低保對象9種大病患者住院治療救助,仍按照《重慶市梁平區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基金實施方案》(梁平衛計發〔2017〕217號)執行。
附件:1.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特殊疾病病種名稱
2.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住院扶貧醫療救助申請表
3.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住院扶貧醫療救助匯總表
4.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特殊疾病門診扶貧醫療救助匯總表
附件1
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特殊疾病病種名稱
疾病種類 |
序號 |
疾病名稱 |
備注 |
血液系統疾病 |
1 |
血友病*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2 |
再生障礙性貧血* |
||
3 |
地中海貧血(中、重)* |
||
重大疾病 |
4 |
惡性腫瘤放(化)療及鎮痛治療*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其中食管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屬于“9種大病” 病種 |
5 |
腎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療* |
醫保特殊疾病、“9種大病”病種 |
|
6 |
嚴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腦、腎)*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
7 |
腎臟、肝臟、肺、心臟瓣膜、造血干細胞移植術辱的抗排異治療*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
呼吸系統疾病 |
8 |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肺源性心臟病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9 |
支氣管哮喘 |
職工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
兒童性疾病 |
10 |
唇腭裂*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11 |
兒童白血病(0-14周歲(含)只包括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屬于“9種大病”病種 |
|
12 |
兒童先天性心臟病(0-14周歲(含),只包括先天性房間隔缺損、先天性室間隔缺損、先天性動脈導管未閉、先天性肺動脈瓣狹窄)*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兒童先天性房間隔缺損和先天性室間隔缺損屬于“9種大病”病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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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苯丙酮尿癥(含四氫生物蝶呤缺乏癥、限0-18歲(含)患兒)*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
循環系統疾病 |
14 |
高血壓(1級高血壓中高危和很高危、2級、3級高血壓)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15 |
冠心病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
16 |
風濕性心瓣膜病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
免疫性疾病 |
17 |
類風濕性關節炎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18 |
系統性紅斑狼瘡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
代謝系統疾病 |
19 |
糖尿病(1型、2型)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20 |
甲亢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
傳染性疾病 |
21 |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22 |
丙型肝炎 |
職工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
23 |
結核病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
24 |
艾滋病機會性感染*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
消化系統疾病 |
25 |
肝硬化(失代償期)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26 |
上消化道潰瘍 |
||
精神疾病 |
27 |
重性精神病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神經系統疾病 |
28 |
腦血管意外后遺癥(腦梗死、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后遺癥)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29 |
帕金森病 |
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
其他疾病 |
30 |
重度前列腺增生 |
職工醫保特殊疾病病種 |
備注:帶*符號的為居民醫保重大疾病。
附件2
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住院扶貧醫療救助申請表
患者姓名 |
年 齡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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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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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診醫院 |
疾病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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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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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費用情況 |
醫藥總費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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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報銷費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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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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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額(元) |
患者簽名并蓋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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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核算科室意見
經辦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
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意見 簽字: (公章) |
備注:1、個人自付費用=住院總費用-居民醫療保險報銷-醫保大病補充險報銷-民政醫療救助-農村貧困人口健康醫療資金救助-商業補充險報銷。
2、住院費用結算表、發票復印件作為附件備查,必要時追訴電子病歷系統核對。
附件3
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住院扶貧醫療救助匯總表
醫療機構名稱:(公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申報日期:
序號 |
患者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疾病名稱 |
住院時間 |
住院總額(元) |
自付金額(元) |
申請救助金額(元) |
|
起 |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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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大寫) |
醫療機構負責人意見(公章) : 區衛生計生委審核意見(公章):
填表說明:本表一式兩份,區衛生計生委、醫療機構各存一份。
附件4
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特殊疾病門診扶貧醫療救助匯總表
醫療機構名稱:(公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申報日期:
序號 |
患者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疾病名稱 |
就診時間 |
門診醫藥費用金額(元) |
自付金額(元) |
申請救助金額(元) |
備注 |
醫療機構負責人(章) 區衛計委審意見(章):
填表說明:本表一式兩份,區衛生計生委、醫療機構各存一份。
重慶市梁平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6月12日印發
公開解讀信息
文件名稱 |
關于印發重慶市梁平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扶貧醫療救助實施方案的通知 |
實施單位 |
區衛生計生委、區扶貧辦、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醫保局 |
補貼對象 |
區扶貧辦確認的全區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
補貼期限 |
2018 年1 月1 日— |
補貼標準 |
1.住院患者個人實際負擔的住院醫療費用超過醫療總費用10%的部分由扶貧醫療基金給予救助,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人每年救助金額不超過30000元。
2.門診特殊疾病患者經醫保報銷、商業保險等各項救助后,個人自付門診醫療費用超過醫療總費用5%的部分由扶貧醫療基金給予救助。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人每年救助金額不超過3000元,特殊(重大)疾病的患者每人每年救助金額不超過30000元。 |
申請條件 |
1.住院患者。提供發票復印件(蓋章)、《住院費用結算清單》。
2.門診患者。患者持《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殊疾病就診手冊》,提供門診發票。 |
辦理流程 |
1.住院患者。患者在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出院結算時,提供發票復印件(蓋章)、《住院費用結算清單》直接在就診醫院實行“一站式”結算,直接兜底報銷;患者在區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出院后,到所在地鄉鎮(中心)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發票復印件(蓋章)、《住院費用結算清單》進行兜底報銷。
2.門診患者。門診救助實行區內定點診治,在區外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不享受此政策。患者持《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殊疾病就診手冊》和社保卡在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提供門診發票進行兜底報銷。 |